孙子兵法

火攻篇

第十二篇

论火为助攻之法,因变制宜,以及慎战全军之道。

I五火

孙子曰:凡火攻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。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
II应变
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火发而其兵静者,待而勿攻。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则止。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昼风久,夜风止。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
III水火
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
IV费留

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费留。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

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

V慎战

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;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;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主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