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子兵法
火攻篇
第十二篇论火为助攻之法,因变制宜,以及慎战全军之道。
I五火
孙子曰:凡火攻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。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II应变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火发而其兵静者,待而勿攻。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则止。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昼风久,夜风止。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III水火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IV费留
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费留。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
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
V慎战
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;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;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故明主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